9月15日,黑龙江发改委正式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就《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
1、风电、光伏分类竞价
原则上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组织竞价,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各类型纳入机制电量规模,可参考新能源分类规划建设目标、项目年度预计投产情况等因素确定。
如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统一合并竞价。
2、设置申报充足率。
价格出清前应开展申报充足率检测,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3、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申报上限计算,含自发自用电量
对于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算机制电量时,基数是包含自用部分的总电量!但真正结算的时候,要扣除自用的电量,直结算上网部分的。